"佛山好人"的基本标准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积极弘扬新时期佛山人精神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特别是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:
(1)助人为乐: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普遍赞誉。
(2)见义勇为: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。
(3)诚实守信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严格自律、履行承诺,享有较高的信誉。
(4)敬业奉献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艰苦奋斗,在提高服务质量、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,影响广泛。
(5)孝老爱亲:孝敬父母,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家庭和谐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
(6)在其它道德建设领域:具有十分感人的优秀品质和事迹。
特别是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:
(1)助人为乐: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普遍赞誉。
(2)见义勇为: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。
(3)诚实守信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严格自律、履行承诺,享有较高的信誉。
(4)敬业奉献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艰苦奋斗,在提高服务质量、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,影响广泛。
(5)孝老爱亲:孝敬父母,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家庭和谐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
(6)在其它道德建设领域:具有十分感人的优秀品质和事迹。